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云南是继宁夏、甘肃、河南、青海、新疆等省区之后,回族人口较多的地区之一。据1998年统计,全省有回族59.34万人,约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4.48%。
在区域分布上,全省各县(市、区)几乎都有回族居住。 在分布特点上,回族有“大分散、小集中”和围绕清真寺“聚族而居”的显著特点,居城则聚为街区。居乡则自成村落。云南回族主要居住在交通沿线、坝区、河谷(约占75%)、城镇(约占18%),居住山区的较少(约占7%)。
由于普遍使用汉语文。云南回族对汉文化的建树颇多。另一方面,云南回族的伊斯兰传统文化也不断有新的发展,以清真寺为中心的经堂教育不断完善,一批闻名全国的杰出伊斯兰学者相继涌现,他们的著述对中国伊斯兰文化及中国文化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对回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回族除严格遵守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遵奉《古兰经》、圣训,履行五大功课外,还有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不吃动物的血液和自死动物以及凶猛禽兽的肉,尤其禁食猪肉。
回族的男性普遍戴白色的无据小圆帽,俗称“小白帽”,它是回族男性的装饰和标志;回族妇女一般都戴披肩盖头。在回族的三大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里,人人穿上洁净的衣服,家家炸好香甜的“油香”、“馓子”,男人们洗净全身,到清真寺集体礼拜。大家互道:“色俩目”,祝生活幸福、阖家安康、节日愉快。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云南回族人民同各兄弟民族人民团结一道,开发边疆、建设云南、保卫祖国。在各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代表人物有赛典赤、郑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