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通知》(云政办发[2008]17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10]11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14]153号)相关规定,现将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503号云南民族博物馆内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梁家河鑫苑小区3套宿舍及小卖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云南民族博物馆
二、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四、经营及使用要求
所有招租房屋、土地使用权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危害物品。不得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它对馆区和宿舍区秩序、安全、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房屋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墙体进行拆除,不得在墙体上开口打洞自行安装门窗。装修改造方案要先报出租方同意后才能施工。除此之外,不得经营餐饮(标2除外)、副食品再加工、酒类、娱乐、网吧、酒吧等以及按博物馆不允许经营的项目和违章违法。
五、出租的年限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为2018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招租方式
本次竞标方式采用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租形式,最高报价为最终签订合同的租金金额。
七、竞租人的资格及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2.自然人身份的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完全接受出租年限、租金、经营及使用要求等有关规定。
八、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申请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 25日至2018年 1月 3日9:00至16:00 (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凭云南民族博物馆财务开具竞租保证金缴纳收据到开发经营部申请竞租报名。
(二)申请报名需要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企业法人申请竞租资格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交纳相应竞租保证金。
2、自然人申请竞租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交纳相应竞租保证金。
(三)竞租人资格审查及确认
由云南民族博物馆招租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填写竞租报名表,确认其竞租资格。符合资格的竞租人现场竞价时间内到云南民族博物馆(滇池路1503号)竞价。
经过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报名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
3、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资料在申请报名截止日期后收到的。
6、资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竞租保证金
(一)每笔保证金只能参加一个标底的竞价,如果需要参加多个标底的竞价,则需要分别缴纳各个标底相对应的保证金,获得相应竞租资格。如果获得承租的竞得人放弃承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支付违约金(年租金减去保证金)。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竞租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必须于2018年1月2日至3日16:00前到云南民族博物馆财务缴纳;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1月1日至1月3日16:00前办理转账手续(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并到云南民族博物馆财务开具竞租保证金缴纳收据,汇款时竞租人与汇款人名称必须保持一致。汇款时选择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云南民族博物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
账号:137200414626
银行联行号:104731003017
(三)竞租保证金退回。未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云南民族博物馆将在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退还,不计利息。竞租人竞租成功,与招租方签订《出租合同》,竞得人按规定时间一次性交付年租金、水电押金和卫生费于云南民族博物馆指定账户后,竞得人原已缴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
十、现场竞价
(一)现场竞价时间
现场竞价时间为2018年1月 5日上午9时。
(二)现场竞价地点
滇池路1503号云南民族博物馆阅览室 。
(三)现场竞价要求
取得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参加现场竞价时应注意:
1、应当持竞租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仅限竞租人为公司),方可取得参与现场竞价资格。
2、竞租人进入竞价现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
3、自觉遵守现场竞价纪律,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4、一个竞租资格只能参加相应一个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竞价。
十一、结果公布
云南民族博物馆将在本次竞价结束后,在云南民族博物馆网站公布招租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租金缴纳
竞得人在招租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出租合同》,并至云南民族博物馆财务缴清第一年的房屋租金。
十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招租现场竞价活动开始5日前以书面方式或电话方式向我馆咨询,现场踏勘房屋及土地由申请人自行负责。申请报名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租人对竞租文件及房屋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应当在现场竞价开始前终止招租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通过串通等方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租人私下接触招租人,影响招租公正性的。
3、依法应当暂停或终止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租合同》的。
2、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租金的。
(四)竞得人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后,应当按出租合同约定支付招租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招租成交价款后,方可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在房屋移交期间清租相关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五)竞租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隐瞒事实的,出租人可取消竞租人的竞得资格,终止《出租合同》,并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六)参加现场竞价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未尽事宜由云南民族博物馆负责解释。
联系人:吉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871-64311215
监督电话:0871-64311219
云南民族博物馆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