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博物馆作为云南重要的民族文化抢救保护、收藏研究、展示宣传的窗口,长期高度重视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省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先后于2003年荣获昆明市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6年、2009年连续两次荣获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今年,省市文明委、昆明国家旅游度假区文明办等相关部门组织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材料审核4种方式展开了一系列测评工作,对民博续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日前,云南省第十三批省级文明单位、第六批省级文明村、第三批省级文明社区和省级文明小城镇推荐考评工作、候选名单公示结束。云南民族博物馆续创成功,荣获省第十三批省级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