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至27日,我馆项目组驱车先后到元阳县硐浦村、红河县罗么村、石林县宜政村三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影像记录工作,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季生产调” (传承人朱小和)、“哈尼族多声部合唱”(传承人陈习娘)以及阿诗玛的传承人(王玉芳)等进行了拍摄记录,并重点对哈尼族和彝族古歌的现状及传承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
在拍摄过程中,项目组就哈尼族、彝族古歌的传承现状进行了访谈和摸底,参观了猛弄土司署,并与相关人员交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为期八天的拍摄工作中,项目组收集了丰富的第一手拍摄资料,对哈尼古歌及阿诗玛传说的保护与传承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为今后研究三地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准备了宝贵的资料素材。